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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县人民法院巧用“七夕节”成功调解一起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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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17-8-29 06:00:01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           今天是“七夕节”,宁县法院充分利用这个特殊的日子,审结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            小黄(女)和小吴(男)系自由恋爱,经过充分了解,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举行了结婚仪式。因二人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***结婚登记。“婚后”小两口如胶似漆,过着甜蜜的小日子。但随着孩子的出生,加之琐事的羁绊,美满的生活出现了问题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两人矛盾日渐尖锐,小黄遂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抚养孩子,并表示不愿与小吴继续生活。
            案件审理过程中,办案法官了解到两人同居期间关系很好,没有大的矛盾纠纷,只是因生活琐事产生了隔阂,另外双方亲属也希望二人能和好,现双方已满足登记结婚条件。办案法官遂特意选择“七夕节”将二人传唤至家事审判调解室,让二人一同朗读了墙上悬挂的《劝和歌》,经过办案法官长时间的调解、劝说,小两口流下了悔恨的眼泪。小黄当即要求撤诉并表示尽快补办结婚登记,小吴也当场表示今后一定要善待小黄和孩子,加倍珍惜他们的婚姻。
            法官寄语:如果彼此相爱,今生一定要在一起;如果不能在一起,就不要希望有来世;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来世会牵谁的手,错过今生,可能再无来世。
    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    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(撰稿:宁县人民法院  赵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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